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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自考毕业生学士学位答辩安排

更新时间:2018-11-26 11:21:04 来自:广东自考 阅读:

 
2018年6月自考毕业生学士学位答辩安排

  2018年6月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论文写作、审核环节已经完成,接下来为答辩环节。下面具体介绍本次答辩相关事宜、答辩要求以及学位授予仪式:

  1、答辩专业:非语言类专业(采购与供应管理、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国际旅游管理、国际贸易、会计、金融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现代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商务管理、商务秘书、物流管理、项目管理);

  语言类专业(日语、商务英语、英语、英语教育)。

  2、报到时间:截止2018年12月9日上午11:00;

  报到地点:第二教学楼一楼大厅(白云大道北2号大北校区)

  3、答辩费用:答辩费400元/人(只接受刷卡缴费,答辩当天不收费)

  4、缴费时间:12月3日至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委托他人缴费需出示委托书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缴费地点:继续教育(公开)学院招生大厅(白云大道北二号大北校区正门中国银行左侧招生大厅)

  5、答辩报到流程:

  (1)在报到处查看自己的答辩分组名单,获取准备室地点、分组名单序号。中午13:15前到指定的答辩准备室等候参加答辩。

  6、答辩地点答辩结果均为当天现场公布。

  答辩要求

  1、参加答辩的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答辩缴费发票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候。

  2、答辩采用单人封闭形式进行,每位学生答辩时间在30分钟以内。

  3、答辩学生先就自己的论文做5-10分钟的主题介绍,答辩小组再向学生就论文提出问题,由学生作答。

  4、答辩结束后回到原答辩准备室等候答辩结果公布。

  5、凡不参加答辩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6、未按之前通知要求上传电子论文成稿到系统的学生,请马上补传电子论文,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凡未按要求核验毕业资料及补齐相关资料的同学,将取消学位答辩及授予学位的资格。

  在2018年6月学位申请时没有提交电子版照片的同学,请按照申请通知上的照片标准要求提交

  学位授予仪式相关事宜

  本次自考毕业生学位获得者,统一参加由举办的学位授予仪式,时间暂定在12月27日(周四)一天(最终时间以学位授予通知为准),届时将由大校长亲自为学位获得者正冠拨苏,颁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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