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自考招生 > 自考招生公告 > 2020年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2020年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更新时间:2020-08-27 09:59:34 来自:广东自考 阅读: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相关部门商议决定,2020年10月份的自学考试将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考生如若需要参加当期的广东自考,需在广东自考报名期内,自行报名参加考试。2020年10月广东自考报考的相关事项如下所示,考生如有其余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参考以下流程。

2020年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一、自考报名报考时间

  1.预报名时间:8月28日10:00——31日12:00

  2.正式报名时间:8月28日10:00——9月1日17:00

  3.报考时间:9月7日10:00——10日17:00

  4.缴费截止时间:9月11日17:00。

  二、自考报名条件

  凡在广东省居住或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三、自考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考。

  (一)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

  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成功后,考生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联系当地市自学考试部门完成正式报名,9月4日后不予受理。

  (二)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

  此外,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当期考试无正当理由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自考部门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部门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部门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四、打印自考准考证

  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当地市自考部门咨询。

  自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考试结束后35天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六、参加自考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

  (二)考前14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自考部门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

  以上就是2020年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的全部内容。考生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链接,咨询广东自考在线老师。

将文章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