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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市政学课程的研究对象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0-10-13 09:09:08 来自:广东自考 阅读:

  自考市政学是自考行政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考生必考的一门课程。市政学和政治学、行政学、城市学、管理学等学科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但又相对独立,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研究领域和研究任务。那么,自考市政学课程的研究对象有哪些?

自考市政学课程的研究对象有哪些?

  研究和探索市政管理对策和规律

  自考市政学课程并不是孤立地研究市政主体或市政客体,而是将这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研究市政主体如何实现对市政客体的有效管理,并探索这种管理的内在规律。这是市政学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中包括各种权力配置的规律、管理运行过程的规律、解决各类城市问题(如交通、住房、环境污染等)的对策等。

  研究市政主体

  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市人民政府,以及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都是市政主体。自考市政学课程不仅要研究市政主体的组织体系、权限职责、管理内容及活动方式等,也要研究这些市政主体之问的相互关系以及主体在市政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研究市政客体

  市政客体即市政管理内容。自考市政学课程主要研究城市政府对城市公共事业、公共事务的管理,包括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城市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城市公共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城市环境管理、城市治安和公共秩序管理、城市财政税收的管理、城市各类公共事业的管理等。

  总结以上,自考市政学课程的研究对象是包含市政主体、市政客体在内的各种市政现象。考生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自考市政学课程的问题,可以点击下面的咨询链接,直接咨询广东自考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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